全国各内河培训机构 :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海便函[2013]558号文件精神,全国内河培训机构在2012年师资培训的基础上,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承担余下的全国内河培训机构部分项目的师资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及时间 (8月9日全天报到)
序号 | 项目(科目) | 培训时间 | 备注 | |
1 | 海事法规 | 8月11日 | 由航海系、轮机系分别单独安排 | |
2 | 教学法 | 8月12日至16日 | ||
3 | 驾驶 | 船舶操纵(包括:船舶操纵实际操作/应急应变) | 8月17日 至 8月29日 | 每周六天,每天6~8课时 |
避碰与信号(包括:避碰规则及有关规定的运用/海事案例分析) | ||||
航道与引航(包括:引航操作/绘制、识读航道示意图) | ||||
船舶管理(包括:助航设备操作/货物积载) | ||||
驾驶专业各科目教员示范课堂教学(考评) | 8月30日 | 海事局 | ||
4 | 轮机 | 主推进动力装置(包括:机电设备操作与管理/机电设备故障判断分析与排除) | 8月17日 至 8月29日 | 每周六天,每天6~8课时 |
船舶辅机与电气(包括:机电设备拆装与调度/量具和仪表的使用与工件测量) | ||||
机舱管理(包括:船舶应急应变措施) | ||||
轮机基础 | ||||
轮机专业各科目教员示范课堂教学(考评) | 8月30日 | 海事局 | ||
5 | 基本安全 | 8月31日 至 9月3日 | 8月30日报到 | |
9月4日考核 | 海事局 | |||
6 | 客船 | 9月5日~9月8日 | 9月4日报到 | |
9月9日考核 | 海事局 |
二、培训地点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
三、学员要求
1.上述每个项目开班人数限 40 人/班。
2.参训学员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对教学人员岗位、职称或资历的基本要求。
3.取得老师资格证的教员和已经参加过师资培训的教员可暂免于教学法的培训。
4.已参加过海船《客船》、《基本安全》和《船舶装载包装危险和有害物质作业》师资培训的教员可分别暂免于对应的内河《客船》、《基本安全》、《载运包装危险》的培训。
四、培训方式
采用课堂教学、实操训练、专题讲座、教学示范、交流研讨、考核或考试等多种方式相结合。
五、培训费用
1.有关费用
序号 | 项目(科目) | 培训费(元/人) | |
1 | 教学法+海事法规 | 1000(海事法规200) | |
2 | 驾驶 | 船舶操纵(包括:船舶操纵实际操作/应急应变) | 3000 |
避碰与信号(包括:避碰规则及有关规定的运用/海事案例分析) | |||
航道与引航(包括:引航操作/绘制、识读航道示意图) | |||
船舶管理(包括:助航设备操作/货物积载) | |||
3 | 轮机 | 主推进动力装置(包括:机电设备操作与管理/机电设备故障判断分析与排除) | 3000 |
船舶辅机与电气(包括:机电设备拆装与调度/量具和仪表的使用与工件测量) | |||
机舱管理(包括:船舶应急应变措施) | |||
轮机基础 | |||
4 | 基本安全 | 1000 | |
5 | 客船 | 1000 |
资料费200元/人,单科100元/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住宿地点: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校内招待所或西门外格林豪泰酒店。
2.费用结算方式
培训费可直接汇入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账户,或报到时现场交费。
3.单位账号
户 名: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帐 号:01790121050000015
开户行: 南京银行江宁科学园支行
六、报到地点及要求
1.培训报到地点: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南大门进门后左转操艇站南楼二楼)
2.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证件
( 1 )身份证明;( 2 )学历证书复印件 1份(若有第二学历,请带航海类的学历证书);( 3 )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 1 份;( 4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1 份;( 5)船员服务簿(新旧版均需要)复印件 1 份;( 6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 1 份;( 7 ) 2寸白底彩色照片 2 张。( 7 ) 教师资格证( 8 )已经参加过师资培训的教员培训证明。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松,电话025-86176876(传真) , 手机:15380780830,
八、交通路线
① 南京火车站乘坐地铁1号线至江苏海院站下车;
② 南京火车站南站乘坐地铁1号线至江苏海院站下车;
③ 中华门长途汽车站换乘地铁1号线至江苏海院站下车;
注意:地铁 1 号线乘坐开往中国药科大学方向。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O一三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