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宁金管[2012]18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方便广大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信息,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将从2012年12月20日起,联合向广大缴存职工发放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
南京住房公积金龙卡,是由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联合发行,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标准,带有银联标识的复合金融借记IC卡。
公积金龙卡具有公积金业务功能和银行账户功能。公积金业务功能包括: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等;银行账户功能包括:办理存取现金、消费结算、转账支付、代收代付等业务。
现就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住房公积金龙卡发放之日起,不再使用原住房公积金卡(储金卡、存折卡)。在建设银行开户的缴存职工可通过单位申领住房公积金龙卡,在申领之前可通过本人身份证进行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
二、职工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范围内变动工作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时,公积金龙卡无需更换。公积金龙卡有效期10年。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持卡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换领手续。
三、自住房公积金龙卡发放之日起,中心对所有未设定住房公积金查询密码的缴存职工统一设定查询初始密码,为保障职工账户安全,公积金龙卡设置两个密码: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时使用公积金龙卡公积金网上查询密码,初始密码为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最后四位数字加两个“0”(共六位)(网上更换查询初始密码);办理银行业务时使用公积金龙卡银行密码,初始密码为955330(建行柜台更改银行初始密码并开通)。
四、职工首次领取公积金龙卡,免收工本费。公积金龙卡免收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每月的短信提示费。
五、今后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查询、提取、贷款等业务均需通过公积金龙卡完成。职工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将自动转账至其公积金龙卡账户;持有公积金龙卡的职工在建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以公积金龙卡账户作为还款账户。
财务处、人事处、办公室
201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