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14浏览次数:3119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员分类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4月28日第五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将于近期正式颁发实施。今后学院新进人员将严格遵循该办法的规定,公开招聘、分类管理。考虑到部分青年骨干教师今后能够更加安心地为学院发展作贡献,其配偶已在学院有关部门临时工作且表现良好,或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为解决这类骨干教师的后顾之忧,补充学院部分岗位用工的不足,经研究决定,在《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员分类管理办法》正式颁布之前,一次性拿出5个空缺的合同制岗位,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2、招聘对象

     学院在编在岗的具有讲师或副科及以上职称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在学院工作满三年且工作表现优秀人员的配偶,已经在学院临时工作满一年的人员优先聘用(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3、招聘条件

     (1)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忠诚于教育事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工作态度好、责任心强。

     (2)应聘至实践教学岗位上的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技能岗位5年及以上实践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或在相关专业技能岗位上工作15年及以上的实践工作经历且实践技能考核优秀,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应聘至其他专业技术及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日至5月17日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319办公室。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附电子版)、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等支撑文件。

      2)资格审核

      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确定考试人选。

      3)综合考核

      适岗评价:考核工作小组根据申报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适岗度进行积分评价。

      笔试:组织应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素质的测试,不设具体范围。

     面试:按照适岗评价和笔试的综合成绩,最多按岗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组织面试。

     公示:按照适岗评价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分进行排名,按聘用岗位职数的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公示,体检。

      4)录用签约

     对公示无异议,且体检合格人员,由人事处按照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办理人员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5招聘政策咨询

      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6176916

      联系人:潘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学院纪委、纪检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25-86176964

      联系人:沈老师

 

附件一:

附件一:招聘岗位表.doc (29 KB)
2013-05-14 16:12

附件二:

附件二:辅导员适岗评价表.doc (40.5 KB)
2013-05-14 16:12

附件三:

附件三:实验室管理适岗评价表.doc (41 KB)
2013-05-14 16:12

附件四:

附件四: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39.5 KB)
2013-05-14 16:12

 2013年5月14日